机构简介:
汤阴县水利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前身汤阴县水务局成立于1957年元月,2019年1月改名为汤阴县水利局;内设股室8个,下设二级机构3个。
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起草有关全县水利行业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制定上级下达的水利资金建设规划并负责项目实施及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
(五)负责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水文工作,组织统计水资源信息,开展水资源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工作,承担水能资源调查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节水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用水、节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灌区、河流、水库及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调度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八)负责汤阴县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工程运行管理和后续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和措施;拟订南水北调年度供水计划、水量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水费征缴,组织开展后续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的建设与改造;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扶贫工作;负责农村水能源开发,指导小水电改造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水利移民有关政策、措施、方法,编制移民规划、计划;指导、实施移民搬迁、安置验收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移民资金的使用。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检查工作。
(十三) 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股室:办公室、财务股、工程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股)、农村水利水电股(饮水安全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汤阴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审批服务股)、规划计划股(质监站)、南水北调和移民股(水土保持股)、河长制工作股。
二级机构:汤阴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汤阴县水资源事务中心、汤阴县水利保障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汤阴县政通中路3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5:00:00-18:00:00;
冬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4:30:00-17:30:00。
联系方式:0372-6213493
负责人姓名:王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