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职能:
(一)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贯彻落实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的有关指示,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负责来信来电来函的接收、呈签、转办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保密管理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八)负责全县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和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全县统一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镇政府值班工作。
(十三)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机制,推动监管创新,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上级授权的地方金融行业的监管,规范经营范围,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防控金融风险,提升防控风险能力。
(十五)承担全县口岸建设管理和运行协调工作;拟订全县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开放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审查报批、建设运行协调工作;负责“单一窗口”建设的管理、协调工作;推进实现贸易便利化的通关环境建设,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秘书室、公文室、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调研室(新闻联络股)、综合股、后勤保障股、目标管理股、政策法规室、行政复议应诉室、行政财务室、党建室、金融工作股(非法金融防范和处置股)、汤阴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股。
办公地址:汤阴县人民路中段52号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00-12:00:00 下午:15:00:00-18:00:00
冬季:上午8:00:00-12:00:00 下午:14:30:00-17:30:00
联系方式:0372-6213151
负责人姓名:仝国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