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职能
汤阴县公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安工作发展规划及有关规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
(三)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
(四)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七)组织、指导、协调禁毒工作。
(八)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承担看守所、拘留所等场所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监察留置看护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参与拟订公安机关装备、经费标准,拟订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一)开展全县公安机关与县外警察机构和国际刑警组织的业务交流和合作。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管理监督工作规定,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开展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组织开展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
汤阴县公安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政工室
(二)警务保障室
(三)信访室
(四)情报指挥中心
(五)督察审计大队
(六)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七)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八)治安管理大队
(九)特巡警大队
(十)刑事侦查大队
(十一)交通管理大队
(十二)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十三)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十四)法制大队
(十五)出入境管理大队
(十六)科技信息化大队。
设直属单位3个。即县看守所、县拘留所、留置看护大队。
全县乡镇设置10个乡镇派出所。
办公地址:汤阴县坤贞大道东6号
汤阴县精忠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南40米路南(交警大队)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372-6422026
负责人姓名:李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