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鑫田园节水有限公司年产3500万米高分子物理合成圆周编织水带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
电话:0372-6210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6年10月12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500万米高分子物理合成圆周编织水带改建项目 |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城关镇星阁路西侧、工横三路南侧8号 | 建设单位:汤阴县鑫田园节水有限公司 | 汤阴县鑫田园节水有限公司年产3500万米高分子物理合成圆周编织水带改建项目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城关镇星阁路西侧、工横三路南侧8号,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本次项目是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调整产品种类,调整后,产品生产规模不变,规模仍为年产3500万米高分子物理合成圆周编织水带。本次新增设备包括:吹膜机、激光打孔机、热合机等。 | 施工期:本项目生产车间租赁现有厂房,施工期工作内容主要为生产设备安装,工艺简单;主要污染为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运营期: (1)废气 项目吹膜、热合及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利用现有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版)》中塑料制品行业A级绩效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版)》的要求。 (2)废水 项目生产用水为吹膜冷却用水和高频复合冷却用水,本次不新增产能,无新增生产用水,生产废水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职工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吹膜冷却废水利用现有1个1.5m3的冷却水槽,本次新建1个1.5m3的冷却水槽。高频复合冷却废水利用现有1个24m3的冷却池,生活污水利用现有1个20m3的化粪池。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吹膜机、圆周编织机、激光打孔机、复捻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设计中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噪声设备。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袋、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复合冷却水池产生的底泥)和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水墨瓶和黄油废包装桶)。一般工业固废经5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进行外售;危险废物经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