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是什么?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4年6月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修订)等有关规定,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各起草单位对2025年12月31日之前汤阴县人民政府、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政府各部门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征求意见情况
2026年3月11日汤阴县司法局通知各起草单位对2025年12月31日之前汤阴县人民政府、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政府各部门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县政府各部门对照纳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按照清理工作要求进行清查,提出了清理意见并提供了相关法律依据及理由,县司法局对各清理责任单位报送的清理意见进行汇总形成《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汤阴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意见征集公告,征集意见和建议。
三、主要内容有哪些?
该《决定》主要包含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内容,对清理结果、数量、实施时间等进行了说明。根据清理结果,此次清理分为有效、失效和修改三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将三类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作为附件予以说明。其中,2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凡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凡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单位重新起草并按程序印发。
四、文件从何时开始实施?
2026年7月24日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汤阴县司法局
解读人:王波
联系电话:0372-6306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