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3日汤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石超敏为汤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利勇为汤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马卫红汤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张海波汤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张文有汤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王太学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免去:
杜连鹏汤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 敬汤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杨 莹为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惠紫为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石 红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振超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