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提案议案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刘桂香来源:医疗保障局时间:2026-07-07
分享:

汤医保〔2026〕18号

赵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医养结合发展 提升养老医疗服务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保部门在医养结合工作中承担的主要任务是:对具备合法执业资质、符合定点标准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支持医疗机构上门为老年人提供诊疗、康复、护理等服务;落实国家、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符合条件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与医疗护理需求;强化医养结合相关医疗服务行为、医保基金支出监管。县医保局持续加强与卫健、民政等部门协同联动,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断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医疗护理保障需求。

一、拓展医养结合场景,积极纳入医保支付

一是落实定点协议管理,支持嵌入式医养融合。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机构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医保〔2025〕10号)规定,对符合资质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经申请评估后及时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发生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康复等费用按医保政策予以报销。全县4家镇卫生院开设了10个卫生院延伸点,已全部通过验收并纳入医保定点,极大方便了养老人员的就近就医和医保结算。目前,已在中心敬老院建成中西医结合医院老年病科、白营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白营卫生院中西医结合科的2家嵌入式医养结合机构。

二是推动家庭病床服务落地,打通居家医养“最后一公里”。 我县已完成宜沟镇、韩庄镇两家中心卫生院家庭病床试点资格现场认定。我局已按照上级精神将“家庭病床上门服务费”(50元/人次,医保乙类报销)和“建床费”(90元/次,医保甲类报销)纳入保障范围。届时,符合条件的居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专业医疗护理服务并实现直接结算。

三是扎实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前期筹备。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切实保障长期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我局靠前谋划、主动衔接上级政策部署。2026年4月10日,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市医保局组织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研讨会,集体研讨《安阳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办法》;2026年5月6日,河南省医保局印发《河南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从省级层面统一规范长护险定点机构准入、运行与监管标准。目前,我局正在组织业务股室开展政策培训、宣传引导、经办流程梳理等基础性工作,全面做好各项前置工作,确保试点一经启动即可高效落地、平稳运行。

四是安阳市医疗保障局、安阳市民政局、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出台《安阳市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按需转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医保〔2026〕21号),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可以按照要求进行申报,我局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估。该文件的出台,重点解决了医养结合机构住院报销待遇,实现“医养互转”无缝衔接。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优化医保定点管理。持续支持嵌入式医养融合模式向全县所有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定点。结合支付方式改革,更好地助推医养结合机构发展。

(二)加快推进家庭病床和长期护理保险落地见效。一是尽快督促完成两家试点卫生院HIS系统调试,正式开通家庭病床医保报销服务,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二是密切跟踪市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展,争取纳入首批试点县,同步做好经办准备和定点护理机构培育。

(三)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推行医养结合机构医保“一站式”结算,支持电子凭证、人脸识别等多种结算方式。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方便随迁老年人跨区域就医报销。

(四)加强政策培训和指导。针对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实际需求,开展医保结算、基金使用、老年慢病保障等专题培训,编制政策明白卡,下沉业务指导,推动各项医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精准执行”。

2026年7月6日

联系单位:汤阴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372-6218025

联 系 人:刘桂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