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医保〔2026〕17号
路毅委员:
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县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提升农民参保获得感的提案》收悉。提案精准研判我县城乡居民医保运行痛点、难点,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强、实操性高,对我县优化医保政策体系、提升经办服务质效、增进群众参保福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优化筹资与激励机制,精准落实省市医保政策
我县严格遵照国家、省、市医保工作统一部署,科学把控个人缴费上涨幅度,2025—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稳定维持400元,杜绝缴费标准跳跃式上涨,平稳稳定群众参保预期。同时,全面落实困难群体参保精准资助及“免申即享”惠民政策,对特困人员、孤儿实行参保费用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按每人每年90元标准定额资助参保,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困难群众。
依托省市连续参保、零报销双向激励机制,我县同步落地执行相关激励政策。自2025年起,参保人员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增加1年连续参保时长,适度上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当年医保基金无报销记录的参保居民,次年同步提高大病保险赔付额度。两类激励方式单次上调额度均为3000元,累计上调总额不超过8万元,切实调动群众主动参保、连续参保积极性,持续提升参保群众政策获得感。
二、提质增效门诊保障,拓宽群众日常就医受益覆盖面
针对群众反映的 “门诊报销难、报销少” 问题,我县将把 “合理提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降低或取消部分门诊起付线”的建议,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争取政策支持,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医保红利。
持续深化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保障工作,联合卫健部门搭建慢性病规范化管理信息对接机制,确保规范管理范围内的“两病”患者全部纳入门诊用药保障体系,实现医保待遇应享尽享。同时,简化“两病”认定审核流程,将认定权限下沉至各村卫生室,实现全县定点村卫生室全覆盖,由基层全科医生联动上级医师开展规范化慢性病管理,切实保障农村老年患者在家门口完成用药、报销全流程服务。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我县持续完善中医药医保配套政策,将针灸、推拿等中医非药物治疗项目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推行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高效、价廉的优势,满足群众多元化就医需求,有效减轻群众就医经济负担。
三、强化基层医疗建设,推动分级诊疗落地落实
聚焦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品类不全、常用药品短缺等群众关切问题,我县医保部门立足职能职责,加大国家集采药品在乡镇、村级医疗机构的配备及推广力度,保障基层常用药、慢性病用药足额供应,降低群众用药成本,打消基层购药顾虑,夯实“小病不出乡、常见病不出村”医疗保障基础。
主动配合卫健部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提质改造等重点工作,依托医保支付杠杆,引导参保群众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稳步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县医保部门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逐项落实优化举措,主动对接上级政策导向,推动筹资减负、待遇激励、服务提升协同发力,不断增强医保政策吸引力和群众获得感,让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医保改革带来的实惠,筑牢因病致贫返贫防线。
2026年7月3日
联系单位:汤阴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 0372-6218031
联 系 人:赵丽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