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安庆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村集中供水水质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地区水质安全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县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水源卫生防护
配合水利部门,划定农村集中供水水源保护区,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排污、养殖、采矿等污染行为,参与新建/改建供水工程选址、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确保水源选址符合卫生要求,定期排查水源周边污染源,建立风险台账,督促整改到位。
二、规范净化消毒设施
监督供水单位规范运行净化消毒设备,确保消毒剂足量投加、设备定期维护,严禁停运消毒,推行标准化水厂建设,统一设施配置、操作流程与管理台账。
三、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制定农村供水污染应急预案,明确污染报告、溯源、处置、停水与恢复供水流程。储备应急消毒设备、药剂、快速检测试剂盒,确保突发污染时1小时内响应。发生水质超标或污染事件,立即停水、溯源、处置,同步上报政府并告知群众,严防介水传染病暴发。
四、加强能力建设
配齐县级疾控水质检测设备与专业人员,确保能开展常规指标检测。定期培训供水单位负责人、管水人员,内容包括卫生规范、设备操作、消毒技术、应急处置,考核合格上岗。每年组织健康体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等人员,不得从事供管水工作。
五、开展健康宣教
进村入户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教群众识别水质异常、正确使用自来水、不喝生水。公示水质检测结果、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发现水质问题及时举报。
2026年6月10日
联系单位: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2-6202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