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托产业基础,适度增加化学危险品贸易公司激发我县县域经济新活力的提案》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建言献策。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业务骨干专题研究,深入梳理国家、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产业布局、经营许可审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提案中涉及的无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办理条件、监管要求等事项,答复如下:
一、无仓储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办理条件
为规范无仓储危化品经营行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其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产业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申请从事无仓储危化品经营的企业需满足且不限于以下基本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5.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二、对无仓储危化品经营企业的监管要求
为确保无仓储危化品经营企业在激发经济活力的同时,将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我县将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202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1.严格准入审查:
应急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企业具备基本的安全经营条件。
重点审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等。
2.强化日常监管:
台账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购销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来源、去向等信息,确保可追溯。
运输监管:督促企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严禁使用无资质车辆或人员运输危险化学品。鼓励企业采用电子运单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运输过程管控。
安全培训与教育:监督企业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突出专项检查监管:
按照《2026年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无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参照《河南省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评分表》(豫应急办〔2023〕62号)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许可审批,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对于不合法合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暂扣、撤销、吊销或注销经营许可证;对于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和超范围经营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依法实施行刑衔接,追究刑事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县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安全监管能力,审慎研究适度增加无仓储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可行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激发县域经济活力。同时,我们将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健康的发展环境。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安全生产和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建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升效能,共同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汤阴县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