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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汤阴县财政局 汤阴县教育局关于汤阴县公办学前教育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发布:李晓静来源:发改委时间: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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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县直学苑街幼儿园、县直德昌路幼儿园、县直长虹大道幼儿园、县直夏都幼儿园、县直星阁路幼儿园:

  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印发的《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豫发改收费〔2012〕2961号)文件规定,在依法履行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幼儿教育客观事实,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汤阴县县直学苑街幼儿园保教费330元/月•生,试行价格,期限不超过三年。

  汤阴县县直德昌路幼儿园保教费330元/月•生,试行价格,期限不超过三年。

  汤阴县县直长虹大道幼儿园保教费330元/月•生,试行价格,期限不超过三年。

  汤阴县县直夏都幼儿园保教费330元/月•生,试行价格,期限不超过三年。

  汤阴县县直星阁路幼儿园保教费330元/月•生,试行价格,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幼儿园保教费可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

  三、幼儿园收取的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按豫发改收费〔2012〕2961号执行。

  四、幼儿园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本文件于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起正式实施。

  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汤阴县财政局  汤阴县教育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