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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安阳豫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公告
发布:马晓路来源:人社局时间: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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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二)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终止的;(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安阳豫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现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自注销之日起失效,不得开展劳务派遣相关业务。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许可证号

许可证有效期限

注销原因

安阳豫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91410523MA47C1762W

豫劳派41052323001

2023年1月31日至2026年1月30日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