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自2026年1月起,按照新标准发放民生保障资金。
一是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至1200元/人/月。
二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92.5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92.5元/人/月。
民生之事,重于泰山。县民政局将持续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规范保障资金发放流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优化保障服务,切实筑牢民生兜底保障防线。
在此,县民政局也呼吁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持续关注、关爱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凝聚社会合力、传递温暖力量,共同营造扶残济困、关爱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 贾晓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