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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简明问答】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公办养老机构评价和奖补方案(试行)》《汤阴县民办养老机构评价和奖补方案(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原宁来源:县民政局时间: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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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公办养老机构评价和奖补方案(试行)》《汤阴县民办养老机构评价和奖补方案(试行)》的通知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规范我县公办、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提升服务与管理水平,激发养老机构运营活力,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汤阴县全国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评价对象有哪些?

《汤阴县公办、民办养老机构评价和奖补方案(试行)》的评价对象包括我县区域内公建民营的社会福利中心(中心敬老院)、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以及区域内依法备案的民办养老机构。

三、采取哪些评价方法?

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10分)、入住情况(30分)、护理技能(10分)、服务能力(10分)、运营能力(10分)、财务管理(10分)、安全卫生(15分)、满意度(5分)、处罚措施和奖励措施。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6分)、护理技能(15分)、服务能力(28分)、运营管理(10分)、收费标准(3分)、安全卫生(35分)、满意度(3分)、处罚措施和奖励措施。

四、采取什么考核方式和奖补方案?

通过成立考核小组,评价流程为机构自评、日常考评和综合评定。每季下旬开展考核。奖补方案包括等级划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根据机构的季度考评结果、等级评定结果和社会入住老人数量进行奖补。

五、资金监管有哪些?

该《方案》明确资金来源为全国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资金,奖补资金要专款专用。

六、《方案》从何时开始实施?

2025年11月27日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汤阴县民政局

解读人:吴治方

联系电话:0372-622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