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公开 > 卫生健康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处罚决定信息
【行政处罚】汤阴县卫健委2023年11—12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发布:周鹏来源:卫健委时间:2024-01-31
分享: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汤卫公罚﹝2023﹞9号汤阴县全家优食品店未按照规定对供顾客可以反复使用的购物车、购物篮进行消毒案汤阴县全家优食品店//违反公共用品用具有关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警告;罚款1000元。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1月14日
2汤卫公罚﹝2023﹞10号汤阴县黑头发美容美发店未按照规定对供顾客可以反复使用的毛巾进行消毒案汤阴县黑头发美容美发店//违反公共用品用具有关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警告;罚款1000元。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1月14日
3 汤卫传罚﹝2023﹞4号汤阴县宜沟镇新华街村郭海义卫生所未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案汤阴县宜沟镇新华街村郭海义卫生所//违反消毒隔离相关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罚款: 1500元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

4汤卫医罚﹝2023﹞1号汤阴恩熙熹医疗美容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汤阴恩熙熹医疗美容诊所//违反医疗机构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罚款 : 10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金额: 700元。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

5汤卫医罚﹝2023﹞2号汤阴县宜沟镇中心卫生院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案汤阴县宜沟镇中心卫生院//违反医疗机构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罚款 :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金额: 717.48 元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6 汤卫当罚﹝2023﹞1号汤阴县城关镇西关村朱红军卫生所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案汤阴县城关镇西关村朱红军卫生所//违反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警告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7 汤卫当罚﹝2023﹞2号汤阴朱万军内科诊所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案汤阴朱万军内科诊所//违反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警告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8日

8 汤卫当罚﹝2023﹞3号汤阴县城关镇丁文田卫生所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案汤阴县城关镇丁文田卫生所//违反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警告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8日

9 汤卫当罚﹝2023﹞4号汤阴李海凤中西医结合诊所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案汤阴李海凤中西医结合诊所//违反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警告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