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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田艳云来源:汤阴县农业农村局时间: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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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实施意见》

一、文件制定背景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实施意见》(安政〔2022〕36号)下发后,根据县政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提高《意见》的科学性、适用性,在起草过程中,讨论稿先后多次征求各乡(镇)及相关县直单位意见,并不断修改完善。2022年12月20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审议并通过《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发展乡村产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提高粮食生产效益,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提升,发展“一镇一特”“一村一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初加工,打造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绿色食品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乡村新型综合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强科技和装备支撑,建立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推动农机装备创新应用。

(二)促进就业创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快高素质农民培育,推进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拓宽农民就业渠道,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对外经营等方式积极吸纳农民就业。强化农民就业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民工和用人单位搭建就业服务供需平台。大力促进返乡创业,实施“凤归中原”回归创业工程,搭建创业平台,完善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加入和利用机制。

(三)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施全面深化改革战略,把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作为新发展阶段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进一步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强化政策支持,多措并举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四)强化政策扶持,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提质降费。

(五)健全农民增收体制机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强化组织实施;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脱贫人口增收;进城乡融合发展。

三、文件实施时间

2022年12月20日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汤阴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史艳超

联系电话:0372-622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