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道镇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刘杭来源:伏道镇人民政府时间: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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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直各站所: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重 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集中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重点内容

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 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非法营运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

共性内容: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2.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 经营许可证的;3.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5.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7.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9.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10.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各行业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本单位重点检查内容,重拳出击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阶段划分

从 2022年4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 4月—5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辖区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做好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 6月—10月)。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明确工作重点,扎实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 11月—12月)。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将“打非治违”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要切实落实“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将承担“打非治违”综合工作的职责落实到部门、单位。

(二)坚决依法打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为契机,加强行刑衔接,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要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要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链条,坚决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

(三)注重社会监督。抓好宣传,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通过拨打“12350”或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公布的举报电话,主动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公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迅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从严从快依法惩处;对举报属实的及时兑现奖励,并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的要依法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和宣传教育作用。

(四)严格追责问责。加强督导检查, 对打非治违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失职渎职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从而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合理统筹兼顾。将“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合理统筹兼顾,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