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与乡村振兴衔接,有效防止返贫致贫,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安阳市民政局(安民文2022.13号)精神,特提高我县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调整后的标准
2022年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20元,财政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210元。施行分档发放,A档为每人每月220元,B档为每人每月210元,C档为每人每月20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819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546元。
二、执行时间
新的财政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4月份已经开始按新标准发放,1-3月份调标补差也已发放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