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年11月9日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28日 |
发文机关 | 汤阴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汤政〔2021〕5号 |
文件状态 | 有效 |
《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三起来”示范县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解读
汤政〔2021〕5号
汤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承接“三起来”示范县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县域治理“三起来”重大要求,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二批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名单的通知》(豫办〔2021〕1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赋予长葛市等9个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办〔2020〕36号)精神,经研究论证,县政府决定承接“三起来”示范县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行政职权事项167项。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新增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工作,并按照《中共汤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转发〈安阳市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汤编〔2021〕21号)要求,对本部门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公布。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清单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对保留的行政职权,要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服务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县政府决定承接的“三起来”示范县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行政职权事项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