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岗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未志杰来源:瓦岗乡人民政府时间: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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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政〔2021〕23号

瓦岗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

当前,随着气温快速回升,天气转暖,进入林区踏青旅游人数大幅增加;清明节临近,民间祭祀活动增多;春耕逐渐展开,林区各类建设项目和经营活动开始复工,生产生活用火数量增加;加之林下林缘杂草、灌木密布、干枯,可燃物数量大,火源管控难度和火灾隐患加大,造成我乡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严防森林火灾,保护绿水青山。

二、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0日至4月10日。

三、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律意识,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广泛宣传森林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火灾扑救知识,提高公众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基本知识以及安全避险等常识。普及全民森林火灾预防、安全扑救和避险逃生等基本常识,增强扑火队伍及护林员的扑火、逃生避险能力和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等。

(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切实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五)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四、主要措施

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要以依法治火为宣传主线,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管控野外火源为宣传重点,大声势、高密度、全覆盖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严防森林火灾,保护绿水青山”的浓厚氛围。

明确防火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野外安全用火知识宣传,突出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和重点人群的宣传。一要强化重点区位、森林火灾高危险区域和森林火灾多发区的防火宣传,确保实效;二要针对清明祭祀扫墓用火点多面广、管控难度大、森林火灾多发的特点,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宣传,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严禁火种进入林区;三要针对农村野外用火问题,积极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通过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有针对性开展宣传,做到因人施策,讲求实效,切实解决宣传盲区。

(二)丰富宣传手段,增强宣传效果。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充分发挥广播、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把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林区安全用火常识宣传到千家万户;另一方面,不断丰富宣传手段,提高宣传受众面和针对性,通过告示、宣传车、设置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群发微信、派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火意识。

(三)整合宣传资源,统一高效宣传。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实际,不断优化、整合各部门资源,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一是以“严防森林火灾,保护绿水青山”为主题,组织开展专题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进村庄、进农户、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活动;二是利用线上线下教育、网络课堂等,开展森林防火专题学习,大力普及森林防火知识;三是有关单位在主要交通要道等森林防火危险地段设置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在各行政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区域挂设森林防火标语、横幅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统筹兼顾,切实把开展好“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主要领导要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加大投入,切实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宣传方案。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策划,按照“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在讲求实效的基础上,力求做到有特色、有创新。

瓦岗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