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汤卫传案[2020]1号 | 汤阴县瓦岗乡小元村卫生室未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案 | 汤阴县瓦岗乡小元村卫生室 | / | / | 医疗机构未制定消毒管理制度(1、建立消毒管理组织;2、制定消毒管理制度)。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警告 ,罚款 罚款金额: 1000元 |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3月16号。 | |
| 2 | 汤卫医罚[2020]1号 | 汤阴县城关镇张素芬卫生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案 | 汤阴县城关镇张素芬卫生所 | / | / | 执业许可证未核准内科(诊疗科目名称)诊疗科目,现仍开展输液。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 ;警告 , 罚款 罚款金额: 2800 元 |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3月30号。 | |
| 3 | 汤卫医罚[2020]2号 | 汤阴李海凤中西 医结合诊所使用 非卫生技术人员 从事卫生技术工作案 | 汤阴李海凤 中西医结合诊所 | / | / | 使用本专业以外的卫生技术人员正在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警告 , 罚款 罚款金额: 2800 元 |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3月30号。 | |
| 4 | 汤卫医罚[2020]3号 | 汤阴县城关镇西关村朱红军卫生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案 | 汤阴县城关镇西关村朱红军卫生所 | / | / | 使用本专业以外的卫生技术人员正在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2800 元 |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4月1号。 | |
| 5 | 汤卫医罚[2020]4号 | 汤阴孙晓娜卫生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案 | 汤阴孙晓娜卫生所 | / | / | 使用本专业以外的卫生技术人员正在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2800元 |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4月1号。 | |
| 6 | 汤卫公罚[2020]2号 | 汤阴县汤阴县城关人民路佐康专业祛痘店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毛巾未经消毒案 | 汤阴县城关人民路佐康专业祛痘店 | / | /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1000 元 |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5月8号。 | |
| 7 | 汤卫公罚[2020]1号 | 汤阴县清心美发美容店提供给顾客反复使用的毛巾未经消毒案 | 汤阴县清心美发美容店 | / | /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1000 元 |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5月8号。 | |
| 8 | 汤卫公罚[2020]3号 | 汤阴县森美美容服务馆安排未获得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汤阴县森美美容服务馆 | / | /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等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500 元 |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6月16号。 | |
| 9 | 汤卫公罚[2020]4号 | 汤阴县书平浴池店安排未获得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汤阴县书平浴池店 | / | /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等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1000元 |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6月18号。 |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