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关于印发《2018年汤阴县卫生计生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刘枫棋  来源:汤阴卫计委  时间:2018-10-19 15:48:50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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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卫计通〔2018〕17号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

按照《中共汤阴县委宣传部 汤阴县司法局 汤阴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活的通知》(汤治县办〔2018〕6号)文件要求,为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制定活动方案,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6日

 

2018年汤阴县卫生计生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卫生计生人法治观念,加快卫生计生行业的法治进程,促进“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为卫生计生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我委结合宣传的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8年5月1日至12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活动意义

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和国家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必将对党和国家事业产生极为广泛深刻持久的影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现行宪法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我国现行宪法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这次对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更好体现了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了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

四、活动内容

(一)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进机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若干规定(暂行)》,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教育。委机关要组织一次党委(党组)中心组通读宪法、举办一次宪法知识讲座、开展手抄宪法一百天活动,举行一次宪法宣誓活动、组织一场宪法知识考试等“五个一”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观念,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积极推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活动,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

(二)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进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开展1次宪法专题学习,把握宪法主要内容,领会宪法基本精神,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坚持依宪为本、依法执业、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各单位均要在户外悬挂宪法宣传横幅(集中在5月份和12月份两个时间段),在宣传栏粘贴宪法宣传内容;利用电子显示屏、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宣传宪法知识。通过大力宣传宪法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加强媒体宪法宣传。新闻媒体是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各类媒体作用,推动“互联网+宪法宣传”行动。各单位要积极运用汤阴县官方网站、精彩汤阴微博、微信朋友圈、汤阴手机台等现代传播平台宣传宪法,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在全社会营造“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浓厚氛围。通过多渠道普及宪法知识,不断增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

(四)认真组织开展今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着重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前后,联合相关部门,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再一次掀起宪法学习的热潮,进一步弘扬新时代宪法精神,培植全社会法治信仰,推动全民守法。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做到有利于加强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要高度重视,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作为推动“七五”普法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落实全年普法工作任务营造氛围、打好基础。要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在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教育的同时,务必做好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宪法宣传教育。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工作,务实确定宪法宣传内容、形式,切忌脱离实际,搞“花架子”。要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基层法治建设”整体工作的一部分谋划好、开展好。要抓住“签约服务”工作人员身处一线、直面群众,便于开展基层群众宣教工作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宪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活动落到基层,务求实效。

(四)创新形式,营造氛围。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要根据工作需要,创新宪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在开展宪法法治讲座、学习培训、制作板报、悬挂横幅、远程教育、大喇叭广播等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微信平台、微信群、朋友圈等新形式,制作传播趣味性强、受人喜爱的法治内容,抓好一定区域、特定人员的宪法法治教育,以正能量占领手机等新媒介宣传平台,挤压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空间。通过全方位、立体式、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浓厚宪法法治学习氛围。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请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宪法宣传”活动方案报县卫计委综合监督股。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及时上报。

请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高度重视“宪法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县卫计委将适时对各单位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通报,被通报单位将纳入绩效考核。

联 系 人:周鹏

联系电话:0372—62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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