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汤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卫生计生系统审批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 事项授权的通知
发布:侯玲  来源:卫计委  时间:2018-12-05 11:03:14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汤卫计〔2018〕126号

汤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卫生计生系统审批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

事项授权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计生办,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审批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推动我委“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审批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授权如下:

一、授权项目

(一)行政许可(29项)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助产技术、结扎、终止妊娠手术)机构执业许可

2.母婴保健服务人员(助产技术、结扎、终止妊娠手术)资格认定  

3.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登记

4.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

5.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销)

6.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登记(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7.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变更)

8.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注销)

9.医疗机构校验

10.医疗机构校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11.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12.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3.医师执业注册

14.医师执业注册(变更)

15.医师执业注册(多机构备案)

16.医师执业注册(离职备案)

17.医师执业注册(注销)

18.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

19.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20.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

21.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22.乡村医生执业(变更)

23.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24.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变更)

25.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

26.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27.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

28.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

29.三孩生育证审批

(二)行政确认(1项)

30.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县级)

(三)行政奖励(3项)

3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32.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

3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四)其它职权(1项)

34.中医诊所备案

(五)公用服务(1项)

35.艾滋病咨询

二、授予窗口权限

审批服务股全权负责以上35个审批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办结。负责协调、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的验收。

三、窗口人员职责

明确县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范武生同志为窗口首席代表,首席代表对本部门权限范围内所有项目拥有最终签批权;对需要会议研究事项,研究后由首席代表实施签批;明确县卫生计生委审批服务股股长马国清同志为窗口副首席代表,负责本部门进驻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与审批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业务相关的股室和人员有协调权、督办权。窗口工作人员对事项拥有受理、审核、审批、办结等权利。

从通知下发之日起,以上35个审批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严格执行一地办结的原则,统一到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实行“一网一门一次”办理,严禁其他股室或者单位私自办理。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