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信息】汤阴县食品安全案件公示(第31期)
发布:张树军  来源:食药监局  时间:2017-11-13 14:25:36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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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食品安全案件公示

(第31期)


为切实做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严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汤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现公示三起食品违法案例。

一、汤阴县宜沟镇武庆百货商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3月7日在宜沟镇武庆百货商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该单位货架上发现2瓶水果罐头,瓶装上无任何标签。

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5000元;2、没收扣押的水果罐头。

二、汤阴县城关镇信合路富来逍遥镇胡辣汤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2017年3月7日,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汤阴县城关镇信合路富来逍遥镇胡辣汤店监督检查,在该单位经营场所发现半瓶香油,瓶装上无任何标签。没有进货票据和供货商的资质证明。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7150元;3、没收违法所得2850元;4、没收扣押的香油(罚没款共计10000元〕。

三、汤阴县瓦岗乡元丰副食门市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3月13日在汤阴县瓦岗乡元丰副食门市监督检查时,在该单位货架上发现有未标识生产许可证号的精制白砂糖2袋(生产厂家:广西百色糠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6. 12. 12,规格400g/袋,保质期18 个月)。该单位负责人称其单位经营的精制白砂糖是一个人幵着送货车送的货,当时购进1包红糖(内有20小袋),里面有2袋精制白砂糖(已被县食药监局扣押),销售定价3元/袋。当事人称没有给送货人要购进手续。

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扣押的未标示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精制白砂糖2袋;3、处以5100元的罚款,罚没款共计5100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汤阴县人民政府食安办

                             汤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