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一)申请与资格确认
1、申请。购机补贴对象为个人的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粮食直补存折(购机补贴对象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行账号)、行车证或购机发票、合格证及复印件和介绍信(个人为村支书或主任签字盖章的村委会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法人签字盖章的介绍信),到乡(镇)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申请表并在政策告知书上签字。
2、资格确认。乡(镇)农机主管部门在收到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及时报县农机管理局。县农机管理局对补贴资格进行合规性确认,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
3、公示。县农机管理局拟享受补贴对象确定后,各乡(镇)负责公示到村。县农机局负责在网站上进行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机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发给购机者《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二)购机(适用于新申购者)
1、购机补贴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供货单位自主议价购机。
2、供货单位向购机补贴对象出具全额(实际成交价)销售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
3、县农机管理局负责将补贴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三)机具发放、核查(一次进行)
县农机管理局负责组织机具发放、核实。要严格审查相关手续、核实机具已使用再喷涂国家补贴机具编号,拍摄人、机、号、牌四位一体照片。
汤阴县农机管理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