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大力开展防暑降温政策宣传工作
发布:张梦春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19-06-18 17:48:12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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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6月份以来,我县天气持续高温,降雨量偏少,给露天作业和室内高温作业带来影响。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汤阴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深入一线工地,重点对建筑工地等领域开展了防暑降温政策宣传活动。

根据《关于发布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豫劳社劳资〔2008〕6号)精神,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每人每工作日10元;日最高气温达到一定温度,应停止或缩短室外作业时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此次政策宣传共发放宣传页500余份,接受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政策咨询200余次,给广大建筑工人送去了应有的关爱,防暑降温政策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