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6日拟作出的《安阳新维电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台智能电网控制终端设备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陈志鹏  来源:汤阴县环保局  时间:2018-04-26 18:01:15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安阳新维电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台智能电网控制终端设备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18年4月26日-2018年5月3日。

电  话:0372-6210603     传  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00台智能电网控制终端设备项目

安阳市汤阴县韩庄镇大光村横四路与刘大线交叉口西北

建设单位:安阳新维电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阳新维电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8000万元于安阳市汤阴县韩庄镇大光村横四路与刘大线交叉口西北进行建设,根据安阳新维电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汤阴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书,该项目拟用地位于横四路与刘大线交叉口西北,属于韩庄镇大光村,占地面积约27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依据汤阴县城乡规划发展中心出具的证明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7亩,用地在《汤阴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规划。

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3000台智能电网控制终端设,于2018年1月25日在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018-410523-38-03-003732。

运营期:

1) 大气环境

①喷塑粉尘

喷塑粉尘排放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固化废气

固化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10kg/h、120mg/m3),同时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60mg/m3(表面涂装业)。

③燃烧废气

燃烧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颗粒物30 mg/m3、SO2 200 mg/m3、NOX 400mg/m3的要求,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④打磨粉尘

本项目打磨粉尘产生量为0.0021t/a,产生量很小,且粉尘主要为金属颗粒,一方面因为其质量较大,沉降较快;另一方面,会有一小部分细小的颗粒物随着打磨会在空气中停留,短时间后沉降于地面。同时有车间厂房阻拦,金属颗粒散落范围很小,多在5m以内,飘逸到车间外环境的金属颗粒很少,约占产生量的10%即打磨粉尘排放量为0.0002t/a,排放速率为0.0002kg/h。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打磨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⑤焊接烟尘

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的焊接烟尘排放量为5.4kg/a,排放速率为0.009kg/h,焊烟净化器未收集的焊接烟尘量为0.005kg/h,即3kg/a。综上,本项目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总量为8.4kg/a,排放速率为0.014kg/h,加强厂房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⑥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去除效率不低于60%的要求,达标排放。

2) 水环境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职工生活废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汤阴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 声环境

本项目建成后,在正常情况下对厂界噪声值影响较小,预测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产生的一般固废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残次加工品、废边角料全部外售进行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环评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预计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