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3日拟作出的《汤阴县绿环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汤阴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周俊林  来源:环评股  时间:2020-04-13 16:42:06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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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绿环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汤阴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15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0年4月13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汤阴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

安阳市汤阴县五陵镇小宋村

汤阴县绿环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新乡市国环宏博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汤阴县绿环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利用河南麦多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场地,占地面积2846平方米,厂房面积1000m2,建设汤阴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化制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和恶臭气体。

锅炉废气经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措施后经8m烟囱排放,其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关于印发安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05号)中关于燃气锅炉排放限值(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30mg/m3)的要求。

化制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随水蒸气经密闭的收集管道收集后经冷凝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2相关要求(NH3:4.9kg/h、H2S:0.33kg/h),废气无组织恶臭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二级标准要求(NH3:1.5mg/m3、H2S:0.06mg/m3)。

综上所述,在对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水、冷凝水和生活污水,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凝水和生活污水通过管道输送至河南麦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沼气池回用。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化制机、烘干机、榨油机、提升机、导热油炉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源强约为65~85dB(A)。经采取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导热油和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