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5日拟作出的《安阳通和温室工程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大棚骨架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贾瑞芳  来源:汤阴县环保局环评股  时间:2018-08-15 17:55:26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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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阳通和温室工程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大棚骨架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8年8月15日-2018年8月21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8年8月15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吨大棚骨架项目

汤阴县宜沟镇宜政路安阳市联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安阳通和温室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在汤阴县宜沟镇宜政路安阳市联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租赁安阳市联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年产500吨大棚骨架项目。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塑料包塑和热熔胶涂抹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VOCs表征,热熔胶涂抹和塑料包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15m高排气筒控制要求(其他行业——VOCs排放速率2.0kg/h、排放浓度为80mg/m3);表5中厂界外监控浓度限值(其他行业——VOCs排放浓度2.0mg/m3)。

(2)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入汤阴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厂房隔音、定期养护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工程设置一般工业固废堆场,对废钢材及废塑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转运站,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收集于危险固废暂存间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安阳通和温室工程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大棚骨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