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发布:贾瑞芳  来源:环评股  时间:2017-08-29 16:42:50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汤阴县产业集聚区众品大道以北、汤伏路以东

资:6899.2万元(项目估算总投资8041.2万元,其中管网预算1142万元,工业污水处理厂预算6899.2万元,本次评价对象不包括配套管网)

项目概况:本次评价工程期建设规模为2m3/d,拟采用“水解酸化+A2O池+絮凝沉淀工艺进行污水处理。本项目出水水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中要求。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反应池、贮泥池、污泥处置构筑物(污泥浓缩、脱水)、污泥浓缩车间等,主要是氨(NH3)和硫化氢(H2S),为无组织排放。主要通过对易产生构筑物进行密闭、厂区绿化,优化布局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经类比分析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H2SNH3,排放量分别为0.0014t/a0.01792t/a。经计算大气防护距离在厂界内,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预测结果显示下风向居住区恶臭浓度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属污水处理项目,处理规模为2m3/d,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达标外排。

项目建成运营后能大大减少排入本区域地表水体的污水,对地表水环境有一定的改善作用。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主要噪声源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加设减振隔音装置、尽量选用噪音小的设备、加强管理,可有效的减少噪声的影响,可控制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格栅栅渣、沉砂池沉砂、脱水污泥和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栅渣、沉砂和污泥,其中生活垃圾与格栅栅渣、沉砂一起外运卫生填埋处理;水解池截留污泥、生化剩余污泥和化学除磷泥经脱水后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中的要求进行鉴别,如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要求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如不是危险废物,则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要求,即含水率低于60%后可进入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垃圾处理填埋场填埋,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根据项目环境风险源及事故隐患情况调查,主要对生产系统及贮存单元引起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在遵守相关的环保措施及安全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

三、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完成后,确保项目投产后的污水处理厂TSP PM10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H2SNH3厂界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投产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符合汤阴县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生产过程中贯彻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程度内,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按照评价提出的要求加强运行期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保证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显著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人:高工

联系电话:15236579692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址:安阳市文明大道芙蓉苑小区

联系电话: 13937244166

人:皇甫洲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