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6日拟作出的《河南正弘药用辅料有限公司年生产2万吨食品辅料技改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贾瑞芳  来源:汤阴县环保局环评股  时间:2018-06-06 18:00:09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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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正弘药用辅料有限公司年生产2万吨食品辅料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2日。

电  话:0372-6210603     传  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8年6月6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生产2万吨食品辅料技改项目

安阳市汤阴县产业集聚区

河南正弘药用辅料有限公司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因企业现有年生产2万吨食品辅料项目生产设备老旧,因此企业利用厂内东侧现有仓库改装为生产车间,建设新生产线及空气净化系统,本项目建成后现有淀粉、糊精生产线设备不再使用。

1、废气

本项目炒锅产生的粉尘分别经二级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5.28mg/m3,单条生产线排放量为0.44t/a,0.06kg/h,均经15m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

混料粉尘分别经2套二级旋风收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为61.11mg/m3,单条生产线混料工序粉尘排放量为4.4t/a,0.6kg/h,均经15m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经车间整体的空气净化系统净化后在车间内循环,因此企业不存在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情况。

2、废水

本项目及现有工程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厂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抽运,不排放。

3、噪声

经预测,项目区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经过距离衰减后,项目噪声对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废

本项目袋式除尘器除尘灰、筛上物主要成分均为淀粉,产生量共计2391.42t/a,在厂内暂存后可外售饲料加工企业。

项目废导热油产生量为0.4m3/5a,需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河南正弘药用辅料有限公司年生产2万吨食品辅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