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张佩连建材厂单班60万平方米/年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7日。
电 话:0372-6210603 传 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8年6月1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单班60万平方米/年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项目 |
安阳市汤阴县白营镇后湾村东段 |
汤阴县张佩连建材厂 |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单班60万平方米/年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项目 |
营运期: (1)废气 项目废气为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卸料、配料机加料及搅拌机进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项目废气为卸料及配料机加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卸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量为0.029t/a,这部分颗粒物经水喷淋+全封闭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配料机加料及搅拌机进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量为0.029t/a,配料料斗上方、搅拌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并安装1台袋式除尘器,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进入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 2013)中对各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产生量为0.144m3/d,36m3/a。此部分废水成分简单,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配料机、成型液压机、电动外部式混凝土振动器等设备运行噪声,源强在70~85dB(A),经基础减振、隔声并附加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距离项目最近的北店村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实施后,上料、搅拌过程掉落的物料,约2t/a,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及集气罩未收集的颗粒物经厂房阻隔回落地面,约0.05511t/a,制砖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约15t/a,这些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可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水泥包装袋产生量约为0.32t/a,收集后外售。企业职工9人,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产生0.5kg,则每年共产生1.125t。企业在厂区内设置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工人定期清运。 |
汤阴县张佩连建材厂单班60万平方米年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