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7日拟作出的《汤阴定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田瑞霞  来源:汤阴县环保局环评股  时间:2018-11-27 11:47:49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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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定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2月3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8年11月27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

安阳市汤阴县伏道镇伏道一街

汤阴定海混凝土有限公司

北京青草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约1400m2,依托原有生产车间新增配料机、水泥计量系统、水泥筒仓、水计量系统

搅拌机、皮带机等建设年产20万水泥稳定土项目

营运期:

废气

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处理后,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0mg/m3),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在厂界外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0.5mg/m3)。

废水

本项目用水环节主要为水泥稳定土用水、车辆冲洗用水、车间喷洒用水、厂区喷洒用水和生活用水。水泥稳定土用水随产品带走和蒸发消耗,无废水产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厂区喷洒水和厂房喷洒用水由产品带走或蒸发消耗,不外排。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沤制农家肥,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及铲车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80~90dB(A)。经基础减振、墙体隔音后,东、南、西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很小。

 

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是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沉淀池沉渣产生量约1t/a,建设单位设置10m2临时固废堆场用于存放沉淀池沉渣,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厂房除尘器收集的碎石及水泥颗粒物量为4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主要为项目设备定期保养时产生的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3t/a,危险废物收集后统一存放到危废暂存间,由有危险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综上,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汤阴定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