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建筑业做强做大,培育成为支柱产业,加快我县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是成立建筑业协会和建筑业服务工作专班。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外部环境。
二是优质企业引进。鼓励县域外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企业迁入我县。
三是鼓励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对于首次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首次晋升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公路工程、水利水电晋升为一级资质的,分别奖励50万—100万元。
四是鼓励企业创优夺杯。对成功创建国家级优质工程荣誉奖项的建筑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成功创建省部级优质工程荣誉奖项的建筑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五是鼓励企业拓展市场。设立产值贡献奖与税收贡献奖。对年产值达到5亿—20亿元或年度纳税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的建筑企业,以及对年度纳税增速建筑业排名前三的企业,各奖励20万元。
六是支持参与项目建设。对县政府投资的建设及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优先考虑我县建筑企业参与投标。并对合同额(含补充合同)1000万元以上选择我县建筑企业施工的,对建设单位进行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七是鼓励项目经理向公司经理转型回乡创办企业。并对其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总承包资质,首年度纳税达到100万元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八是鼓励企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我县的建筑企业投资规模达到2亿元以上的装配式建筑材料项目,享受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优惠政策支持,实行“一事一议”。
九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400万元以下的政府工程项目原则上由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承建。
十是为企业引进人才、职称评审等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实施时间
2023年7月26日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汤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王鹏
联系电话:0372-6225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