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秘书二室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19-03-25 20:15:03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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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工作目标,根据《河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19〕1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安政办〔2018〕58号)要求,制定本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1.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教育、公安、民政、司法及乡镇政府等相关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核查劝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核查劝返工作。

2.做好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

一是下达信息比对结果,将疑似失学儿童信息比对结果下达到各乡(镇)政府。二是做好核查工作。三是各乡镇政府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三、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工作要求

1.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

2.各乡镇政府要核查劝返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