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县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 (暂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孙雷  来源:汤阴县财政局  时间:2023-11-21 11:25:18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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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县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 (暂行)》的通知

一、制定依据

为加强汤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和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国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集约化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建立配置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国有资产有效运行机制,根据《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8号)、《河南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安阳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汤阴县县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暂行)》共六章二十条,主要包括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公物仓资产收缴管理、公物仓资产的使用及处置、监督检查、附则等六章内容。

第一章中明确了公物仓的建立要求及任务。

第二章中明确了公物仓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中明确了公物仓资产收缴管理范围和管理流程。

第四章中明确了公物仓资产的使用流程和处置流程。

第五章中明确了对公物仓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流程和处罚办法。

第六章中明确了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之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三、实施时间

2023年11月16日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汤阴县财政局

解读人:肖逸龙

联系电话:0372-621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