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解读
发布:汤阴县金融服务中心  来源:汤阴县金融服务中心  时间:2019-03-22 20:20:52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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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 

现就《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妨碍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着力解决这一问题,根据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讲话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6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豫政办〔2018〕84号)和《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安政金〔2018〕5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金融支持服务体系,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经县政府同意,我办研究起草了《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汤政办〔2018〕84号)。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十二条内容。

一、加强民营企业纾困帮扶。整合壮大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等企业服务平台实力并完善职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依法合规、一企一策原则,加大民营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强化“资本+产业”模式运作,大力“引资、引企、引产、引智”,通过并购重组、资源整合、股权投资等方式,推动优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二、进一步发挥债委会作用。推动全县债务规模1000万元以上民营企业成立债委会并根据企业债务变化,逐一确定并拓宽债委会参与主体,“一企一策”制定企业帮扶或风险处置方案,切实做好债委会稳贷工作,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  

三、积极主动服务对接民营企业。实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百千万行动计划,按照产业、纳税、环保、科技、就业等标准,全县筛选100家左右民营和小微企业,建立金融支持“白名单”,逐一确定主办行,坚持融资融智相结合,制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单列信贷计划,实行贷款台账管理,跟踪推进落实。

四、切实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贷款流程,减少融资中间环节,扩大无还本续贷政策适用范围,鼓励支持银行业机构按照与企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推广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建立大数据金融服务开放平台。建立互联互通的大数据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数据服务,推动企业贷款申请、审核、风控全部线上运行,与蚂蚁金服集团合作实施“蚂蚁金服+汤阴”普惠金融项目,推进项目平台建设,以支付宝城市服务为入口,针对我县小微企业及个人提供无抵押、纯信用贷款服务,总体信贷额度不低于10亿元,第一年信贷投放不低于1亿元。

六、强化政策传导落实。指导金融机构建立有效调动基层积极性的激励机制,明确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制定实施细则,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对已尽职但出现风险的项目可免除责任,解决不敢贷、不愿贷的问题。

七、加强融资担保支持。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增信能力,增加县信用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2019年达到1亿元,逐步达到2亿元以上。积极与省农信担保公司及其他社会担保机构开展合作,推动建立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互利共赢、风险共担的机制和可持续的合作模式。

八、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大力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建立健全“绿色”通道制度。抓住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机遇,支持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在科创板、港交所等交易板块上市的享受主板上市优惠政策,县财政根据企业上市进程给予费用奖补。

九、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围绕我县食品、医药、物流、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以及绿色产业、大数据、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引入知名管理团队和机构投资者,开展社会资本合作,围绕民营企业融资、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扩大投资。

十、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不良贷款剥离核销,盘活金融资源。针对担保链风险突出的企业,邀请组织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不良资产收购、债务重组等方式进行处置,推动全县担保链风险得到较好控制。

十一、加强考核激励。修订完善《汤阴县金融机构目标考核奖励办法》(汤政〔2017〕8号),加大对银行信贷、资本市场融资、完善金融体系、深化金融改革等方面的奖补支持力度。强化对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的考核。

十二、建立金融协调机制。抓住国家密集出台金融政策的重大机遇,建立与人行、银保监、银行上级行对接协调机制,争取支持。鼓励金融系统选派专业干部到县直有关部门及乡(镇)挂职锻炼,增强基层政府金融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