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政办〔2022〕6 号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汤阴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张进蕾  来源:汤阴调查队  时间:2022-05-12 15:33:46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发布时间 2022年5月12日 成文日期 2022年5月10日
发文机关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汤政办〔2022〕6号
文件状态 有效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汤阴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汤政办〔2022〕6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统计体制机制,积极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充分发挥国家统计局派驻地方各级国家调查队服务决策重要作用,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阳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22﹞10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国家调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国家调查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明确提出统计监督的主要任务。随着统计现代化改革不断深入,国家调查工作内容不断丰富,在粮食产量、畜牧业、居民收支、农民工、劳动力、价格等重要民生领域统计调查的基础上,增加了高质量发展监测、统计监督等职能,工作组织实现了县乡全覆盖,调查数据和监测结果是各级实施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家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支持配合国家调查工作相关工作机制,为全县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

二、大力支持配合国家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进一步加强调查基层基础工作。调查网点网络、调查基本样本和基层辅助调查人员是调查工作的重要基础。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把加强调查基层基础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支持国家调查队完善调查网点网络,加强调查样本轮换和日常维护,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调查工作中的应用,保障基层调查力量,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各乡(镇)要协助国家调查队做好抽中调查村的样本确定和调查工作开展,特别是要做好住户调查工作的摸底调查、选户开户、辅助调查员选配、试记账、选派工作人员配合入户访问等工作,做好辅助调查员和调查户的思想工作,使之理解和配合调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进一步加大部门间沟通协作力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家调查队开展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政策和部门数据等信息,并在工作宣传发动、调查对象联络、调查网点建设、报表催报核实等方面及时提供协助。建立支持配合国家调查队做好国家调查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发展改革、财政、公安、民政、人力社保、农业农村、统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支持统计调查部门开展工作。发改委、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要提供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工作相关文件资料。农业农村局要全力支持配合做好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畜禽监测调查工作,及时提供农业生产管理、农技推广、政策措施及落实等相关情况。人社局要依托全县基层人社服务站积极配合做好劳动力调查工作,密切关注调查村劳动力失业状况,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劳动力充分就业。统计局要支持配合做好全县农业农村统计归口管理工作。气象局要及时提供全县农业气象信息资料。各乡(镇)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工作,配合国家调查队做好抽中样本村辅助调查员的选聘、业务培训和督导等工作。国家调查队负责全县国家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定期对各乡(镇)调查员、调查村辅助调查员开展集中培训,不断提升全县统计调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调查能力,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信。

(三)进一步加强调查工作保障。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原则,将国家调查队承担服务我县的调查项目所需经费,按照国家调查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在统筹制定目标责任考评政策基础上,对国家调查队予以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国家调查队伍建设,把本级国家调查队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县委党校和干部培训计划,保障国家调查队干部与县同级干部同等的工作生活待遇。要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要求,解决本级国家调查队办公和业务技术用房,支持改善国家调查队办公条件。

三、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一)持续提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监督意见》要求,坚持实事求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

(二)持续落实国家调查方法制度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深入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支持国家调查队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得将国家调查队列为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国家调查工作。

(三)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监督意见》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推动统计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国家调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