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政办〔2022〕4号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冯克炎  来源: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时间:2022-04-26 15:30:06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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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年4月26日 成文日期 2022年3月30日
发文机关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汤政办〔2022〕4号
文件状态 有效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汤政办〔20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汤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30日

汤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6月底前,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有效管控我县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逐步消除全县农村黑臭水体。

二、重点工作

(一)摸清底数(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1日)

1.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进行全面梳理,各乡(镇)要于2022年4月1日前逐村填报《汤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统计表》(附件1),由县生态环境分局汇总核算汤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上报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责分别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黑臭水体全面排查。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明确黑臭水体名称、地理位置、污染成因和治理范围等,编制清单,建立名册台账。各乡(镇)要于2022年4月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将排查情况和台账(填报附件2、3)报送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办公室,同时抄送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责分别牵头,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问题分析(2022年4月4日—2022年4月8日)

1.找准问题所在。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由各乡(镇)组织辖区内村庄开展问题分析,实行“一村一策”,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街道路面污水横流现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落实)

2.明确污染来源。对辖区内存在黑臭水体的村庄,相关乡(镇)要开展追本溯源,进行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源解析,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村生活垃圾、农业面源、工业污水、底泥淤积及其他污染问题等,明确农村黑臭水体污染类型。对于多种污染原因形成的农村黑臭水体,明确主要污染类型。(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落实)

(三)实施整改(2022年4月9日—2022年5月31日)

1.稳妥有序实施。对照问题分析阶段形成的“一村一策”,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科学统筹推进。存在黑臭水体的村庄,应坚持“利用优先,绿色安全”的原则,围绕“控制源头+净化水质+修复水生态”的治理思路,通过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联通等治理措施,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县生态环境分局跟进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的指导。(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成果巩固(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

1.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对污水管网、边沟、沟渠等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疏通淤积泥沙或堵塞物。标本兼治,杜绝反弹情况出现,确保所有村内街面、路面无污水横流,无随意排放。(责任单位: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保障设施运行。加强已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办公室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纳入督导清单。6月底前,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县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外排污水进行取样监测。(责任单位: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责分别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健全管理模式。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范围,推动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明确农村黑臭水体河长、湖长,健全河湖长制常态化管理。(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现有或疑似农村黑臭水体的水质监测工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一突出短板的重要意义,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抓好落实。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乡镇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发挥有关村级组织先锋模范和组织带动作用,引导带领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督,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常态化调度评估,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问题纳入汤阴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提升奖惩激励机制,对工作滞后、存在问题突出的,严格督导整改;对治理不力、造成严重污染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注重宣传引导。采取电视、广播、横幅、网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农民卫生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从源头上杜绝乱泼乱倒、污水横流等现象,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