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9年4月23日 | 成文日期 | 2019年4月20日 |
发文机关 |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汤政办〔2019〕6号 |
文件状态 | 有效 |
汤政办〔201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汤阴县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20日
汤阴县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园林绿化水平,助力我县推进国家园林县城和省级森林县城创建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将绿化建设提升行动向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和居住小区(社区)延伸。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河南开花结果,让绿满中原、四季常青成为出彩河南的靓丽底色,加快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推进植绿共建活动,想尽一切办法,见缝插绿、见缝栽树。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通过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企业、园林式学校、园林式医院、园林式小区(社区),因地制宜、提质增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和居住小区(社区)绿化水平,创造优美、舒适、健康的生态环境。
二、基本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活动,促进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和居住小区(社区)的绿化美化建设,在我县内掀起增绿、添绿工作高潮,美化办公环境,提高我县园林绿化建设水平,增加全县绿化总量,优化市民工作、居住环境。计划2019年、2020年、2021年全县建成区范围内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率分别是30%、30%、40%,三年内实现园林式单位(小区)达标率100%。
三、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组长:贾晓军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华明军县政府副县长
臧国红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宏杰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王志刚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健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方超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马欢团县委书记
于铁军县总工会副主席
蒋世民县住建局局长
毛国平县林业总站站长
王福喜县教育局局长
马飞县卫健委主任
石岩海县房管局局长
贾健城关镇镇长
石海峰白营镇镇长
尧曙光韩庄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蒋世民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园林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审核、督导和检查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对分管单位、机构进行摸底普查,上报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和居住小区(社区)名单,并按照创建活动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上报2019年创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和居住小区(社区)名单。督促参与创建单位开展绿化建设工作,择优选择创建,确保完成每年年度创建任务。
(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负责企业园林绿化创建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创建活动,收集相关资料和图片,按照三年创建计划安排创建工作,每年年初上报本年度创建单位,完成创建任务。
(二)县林业总站
负责城区内企事业单位园林绿化创建工作,指导全县机关单位开展创建活动,收集相关资料和图片,按照三年创建计划安排创建工作,每年年初上报本年度创建单位,完成创建任务。
(三)县教育局
负责学校园林绿化创建工作,指导城区内学校开展创建活动,收集相关资料和图片,按照三年创建计划安排创建工作,每年年初上报本年度创建单位,完成创建任务。
(四)县房管局
负责城区内住宅小区园林绿化创建工作,指导城区内小区开展创建活动,收集相关资料和图片,按照三年创建计划安排创建工作,每年年初上报本年度创建单位,完成创建任务。
(五)县卫健委
负责城区内医院园林绿化创建工作,指导城区内医院开展创建活动,收集相关资料和图片,按照三年创建计划安排创建工作,每年年初上报本年度创建单位,完成创建任务。
(六)县委宣传部
负责开辟电视、报刊、网站专栏,积极做好创建宣传工作,制定相应宣传方案,及时跟踪报道创建重大活动,做好深度报道和典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七)团县委
负责引导广大青少年开展义务植树,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爱家护绿活动。
(八)县总工会
负责发动工会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创建,组织开展绿化建设,完成单位职责内的创建任务。
(九)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负责督促各成员单位完成目标任务。
(十)县住建局
负责资料收集、现场验收、评定审核等工作。
(十一)相关乡镇
城关镇、韩庄镇、白营镇负责城中村和社区园林绿化工作,按照三年创建计划安排创建工作,每年年初上报本年度创建单位,完成创建任务。
五、评定程序
(一)申报范围
本次园林式单位(小区)评选活动的申报范围限于县城建成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和居住小区(社区)。
(二)申报方式
按照属地原则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评选活动,由县园林绿化中心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验收、评定。评审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详见附件2)执行。
(三)申报材料
县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申报单位要分别按要求填写有关评选表(见附件3、4),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能够充分反映单位绿化美化面貌的彩色照片(片幅7寸,数量5张以上,1000万像素以上,附文字说明)及单位绿化平面图。上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附表按标准自行打印)。材料要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四)申报时间
每年5月20日前,各申报单位将有关材料报送县园林绿化中心。每年6月中旬,县园林绿化中心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在评选申报期间县广播电视台将进行跟踪报道和宣传。
(五)命名表彰
经考核符合标准的,由县政府命名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学校”“园林式小区”,并颁发奖牌。凡是被评为园林式单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文明单位创建评选中优先考虑和加分,县园林绿化中心也将从县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中,择优推荐为市级园林示范单位和园林示范小区评选活动的候选单位。评选结果将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并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小区)进行报道。
(六)复查管理
对已命名的单位,于每年年底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保留称号,复查不合格的,撤销称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相关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把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组织协调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创建工作,切实做好单位庭院绿化和小区绿化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绿化量,提高品位。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相关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创建任务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逐项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人干、有人管。各相关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制定创建方案和实施计划,对各辖区内单位、居住区进行摸底普查,指导分管单位或机构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完成每年年度创建任务。
(三)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各创建部门、各创建单位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单位性质特点和地理环境,科学规划绿化区域,合理设计绿化布局,遵循植物配置多样性原则,采取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种植方式,着力打造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各具特色的城市庭院绿化景观。
(四)加大宣传,开展培训。县委宣传部要在新闻媒体上开辟创建活动专栏,向群众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发布活动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及时报道创建动态,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县广播电视台要对园林式单位(小区)的创建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大力宣传绿化建设做得好的单位(小区),掀起我县绿化建设高潮。各相关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通过专栏、标语等形式,宣传工作动态,动员干部群众为创建工作出谋划策,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创建工作。县住建局要组织相关培训工作,对参与创建单位进行园林式单位(小区)标准、园林创建、园林养护等知识进行相关培训。
(五)见缝插绿,扩张绿量。绿地不足、绿地率不能达标的单位和小区要采取破硬建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通道架绿和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室内摆花养草等措施,构建立体型、复合型的绿色空间,最大限度增加绿量,提高绿化层次。
(六)强化监督,确保落实。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定期进行调度督查,严格责任考核和检查落实,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积极、任务不落实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任人要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附件:1.2019年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目录
2.县级园林式单位(小区)评选标准
3.县级园林式单位评选表
4.县级园林式居住区评选表附件1
2019年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目录
县机关、企事业单位:
县卫健委县法院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武装部
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气象局
县烟草局县林业总站
城关镇城中村和社区:
石家庄武家庄南园段庄焦孔村
苏孔村孔村社区
韩庄镇城中村和社区:
曹家庄工官屯村韩庄社区
白营镇城中村和社区:
北陈王
县产业集聚区内企业:
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河南诺美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鲲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嘉士利食品有限公司
安阳仁华制药有限公司河南诺美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诺美药业有限公司
今麦郎饮品(汤阴)有限公司
诺利如一(安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县卫生健康系统:
县医院
县教育系统:
光华小学实验中学第一中学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中华路小学
县城建城区内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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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政办〔2019〕6号(印发汤阴县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附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