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政办〔2022〕3号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县领导分包联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发布:蔡永侠  来源:古贤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2-04-14 16:51:16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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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年4月14日 成文日期 2022年3月25日
发文机关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汤政办〔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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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县领导分包联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汤政办〔20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确保安全底线,根据《中共汤阴县委办公室、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万人助万企”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汤办〔2021〕12号)相关要求,决定实行县领导分包联系企业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汤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林庆分包联系安阳市百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二、分包联系企业的县领导要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投入以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保证24小时巡检,一旦发现险情立即向分包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