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公文科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7-08-29 09:23:14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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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8月29日 成文日期 2017年8月28日
发文机关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汤政办〔2017〕36号
文件状态 有效


《汤阴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解读

汤政办〔2017〕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汤阴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8月28日

汤阴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试  行)


为建立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构建合理有序的医疗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省政府办《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3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阳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6〕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政策引导、稳步推进的原则,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体系建设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总体目标

以病人利益为导向,以常见病、老年病、慢性病为突破口,启动分级诊疗工作,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逐步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构建长期稳定的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县级公立医院主要为群众提供疑难重症疾病诊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为群众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便捷诊疗和康复服务,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建立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控制县外转诊比例,力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最终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

三、工作原则

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试点先行、稳妥推进。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坚持政策导向,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充分利用医保政策杠杆,引导患者一般疾病基层首诊;通过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提高基层诊疗能力和水平,通过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提供防治结合的全程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充分利用卫生信息化管理手段,通过建立远程医疗服务和双向转诊平台,为患者提供连续、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坚持中西医并重,遵循中医发展规律,促进中西医协调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中医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同时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县级公立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转,对急危重症及疑难杂病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健康管理等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中西医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二)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医疗用房、医疗设备、信息化平台等要素配置,为辖区居民提供较好的就医环境和医疗服务。提升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重点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基本药物品种匹配与使用管理,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匹配率要达到80%,对慢性病患者优先使用各级医疗机构均配备的药物,满足居民用药需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特色科室培育,扶植一批适合基层开展的特色服务项目,打造深受老百姓欢迎的基层特色专科。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扶持力度,要充分发挥两家县级公立医院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县乡医疗联合体建设,深入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工作,要依托县级公立医院在医院管理、人才储备、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等方面的优势,逐步提升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加大乡镇卫生院住院部能力建设,通过探索医院托管、医养结合等模式,重点加强基层老年病、慢性病、康复理疗等专科建设,提供特色服务。完善补偿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对接,建立绿色通道,提供医疗服务,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服务新机制。

(三)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的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等,逐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并以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为切入点,以医疗服务价格、医疗保险政策为引导,鼓励患者就近、方便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逐步实现能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门诊治疗的不住院治疗,能县内治疗的不出县治疗的目标。要加大组织专家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逐步提升基层的诊疗能力。

(四)健全双向转诊管理机制 

1.以便民为导向,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依据《河南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试行)》(豫卫医〔2016〕50号)制定《汤阴县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实施细则》,按照科学就医、保证质量、方便高效的原则,制定分级诊疗试点病种和双向转诊标准,建立并完善各病种转诊指征和流程,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

2.畅通转诊通道,规范转诊程序。按照患者自愿、分级医疗、资源共享等原则开展“双向转诊”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和地理位置与二级以上医院签订《汤阴县双向转诊协议书》。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各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对外公布办公电话。实行转诊医院负责制,对需要转诊的患者,转出医院负责联系转诊事宜,并负责向转入医院提供患者的病史、病历、诊治等情况,出具《汤阴县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意见书》,并登记《汤阴县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登记表》,转诊患者优先获得转入医院的门诊与住院服务。患者需要后续治疗、康复治疗时,经转诊转入下级医疗机构。县内各医疗联合体之间要密切合作,积极开展对口转诊,为上转患者提供优先安排接诊、会诊、检查、住院等更周到的服务和信息反馈,对下转患者实行100%随访。严格控制患者未经转诊直接到县外医疗机构就诊,避免盲目转诊,到2020年,努力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3.探索建立预约诊疗服务机制。要积极引导患者及家属通过电话预约、短信预约、微信预约、网上预约等方式进行预约就诊,也可由基层首诊医生帮助预约专家,并探索预约机制平台与双向转诊机制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逐步形成医疗机构间转诊与预约诊疗的有机整合,提高工作效率。

4.加强转诊工作的日常监管。加快双向转诊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对双向转诊行为的可追踪、可调控、可监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转诊工作的日常监管,优化转诊指导标准和转诊流程,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调整完善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

发挥基本医保(含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完善医保门诊统筹等相关政策,明确基本医保参保对象实行基层首诊的相关规定,促进患者有序就医。实施差异化的医保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对符合规定的上转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对下转继续康复治疗的取消起付线;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在基层首诊、向基层转诊。将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转诊率纳入医保结算考核范围,使转诊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六) 推行居民健康签约服务

以家庭为单位,以辖区居民为签约服务对象,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组建的签约医生服务团队为主体,采取“签约医生+服务团队+支撑平台”的层级化契约服务模式,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守门人”的作用。签约医生服务团队向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三大服务。通过推行健康签约服务,逐步实现患者就医方式、就医理念的突破,实现城乡每个家庭都将拥有自己的签约医生服务团队。签约居民享受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2017年,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左右。到2020年实现全县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全覆盖。

(七)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有效发挥价格引导作用,结合我县实际,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配合医师多点执业制度的实施,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利用价格政策促进远程会诊等远程医疗和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发展。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检验价格的基础上,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拉开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梯度,有效引导患者基层就诊和优势资源下沉。加强价格、医保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八)着力加强医疗卫生协同服务的信息化建设

整合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加快推进健康云平台建设,并保障其正常运行,逐步构建贯通县、乡、村三级立体化卫生信息服务网络,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共享。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逐步建立覆盖各级医院的区域医疗协同平台,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间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合作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相关部门责任

建立分级诊疗体系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90%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目标的重要保障。卫生计生、物价、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并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顺利实施。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明确双向转诊制度,优化转诊流程,牵头制定常见疾病入、出院和双向转诊标准。物价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关的医疗服务价格评估机制,搞好价格测算,加快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合理核定医疗服务价格,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人社部门要制定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保联网结算,推动建立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及职称制度。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管,保障用药安全。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 强化监督考核,狠抓责任落实和追究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实行首诊责任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切实加强分级诊疗和转诊管理。对违反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规定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要作出严肃处理,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加强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促使医疗行为更加规范,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整体提升,医药费用得到有效控制。适时开展分级诊疗服务效果评价,根据实际开展情况进行科学调整,进一步细化相关举措,持续增强分级诊疗服务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就医氛围

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分级诊疗政策宣传和解读,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对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的认知,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扩大社会知晓率。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牢固树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意识。加大舆情监测,营造社会氛围,合理引导就诊患者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为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汤阴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