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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需要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的审批

发布:行政执法局 来源:行政执法局 时间:2016-12-02 17:18:49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需要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的审批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行政执法局 责任科(股)室 行政执法局审批服务股
设定依据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3年12月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80号)第二十九条
申请条件 无特殊要求
办理材料 1、申请表1份, 2、单位、其他组织等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办人属于被委托的,应出示委托书,并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单位意见书。 4、涉及到其他部门的相关前置审批文件。
办理地点 汤阴县便民中心行政执法局窗口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联系电话 0372-3892365
办理流程 1.受理: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补证材料,依法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决定;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依法做出是否予以许可决定;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审批文书;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监督投诉 0372-6212345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备注

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需要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