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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主要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

发布:行政执法局 来源:行政执法局 时间:2016-12-02 17:18:48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在城市主要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行政执法局 责任科(股)室 行政执法局审批服务股
设定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十四条 2、《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3年12月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80号)第十三条第三项
申请条件 无特殊要求
办理材料 1、申请表1份。 2、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体工商户需另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人需提供法人证书及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场地位置图1张。 4、现场实景照片或设置效果图1张。 5、涉及规划管理内容的,须提供相关规划文件。 6、设置于非公共用地单位红线内的,须提交单位用地红线图和业主同意使用证明。
办理地点 汤阴县便民中心行政执法局窗口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联系电话 0372-3892365
办理流程 1.受理: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补证材料,依法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决定;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一次性告知;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依法做出是否予以许可决定;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审批文书;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监督投诉 0372-6212345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备注

在城市主要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