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版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发布:卫计委 来源:卫计委 时间:2016-12-02 17:14:27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卫计委 责任科(股)室 卫计委审批服务股
设定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条
申请条件 无特殊要求
办理材料 1、集中式供水、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平面布置图(标明方位和周围环境) 3、制水工艺流程图及其说明 4、检验设备及检验人员情况 5、净水剂、消毒剂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检验报告书 9、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 10、换发卫生许可证需提供卫生许可证原件
办理地点 汤阴县便民中心卫计委窗口
办结时限 18个工作日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联系电话 0372-6208972
办理流程 1.受理:提交申报材料,;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申请人提供合格证书等材料;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主管领导审批,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通知申请单位领证;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监督投诉 0372-6212345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备注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