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发布:卫计委
来源:卫计委
时间:2016-12-02 17: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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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
设定依据 |
申报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相关表格 |
流程图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事项名称 |
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行政职权类别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网上受理 |
暂不支持 |
实施单位 |
卫计委 |
责任科(股)室 |
卫计委审批服务股 |
设定依据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八条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 |
申请条件 |
无特殊要求 |
办理材料 |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其中1和4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尚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 2、《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或《辐射安全许可证》; 3、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4、如果是《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提交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
办理地点 |
汤阴县便民中心卫计委窗口 |
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上班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
联系电话 |
0372-6208972 |
办理流程 |
1.受理:提交申报材料,;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主管领导审批;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通知申请单位领证;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0372-6212345 |
并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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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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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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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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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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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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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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