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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审批

发布:文广新局 来源:文广新局 时间:2017-08-23 10:57:12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演出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审批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文广新局 责任科(股)室 文广新局审批服务股
设定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第七条
申请条件 无特殊要求
办理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团体章程 3、法人资格证明材料;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明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团址房屋使用证明 6、演出器材设备清单
办理地点 汤阴县便民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联系电话 0372-6206693
办理流程 1.受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由县文广新局审办股审核;依法现场勘查,并出具勘查结果;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按时办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法定告知。;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监督投诉 0372-6212345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备注

演出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