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发布:文广新局
来源:文广新局
时间:2016-12-02 17: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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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
设定依据 |
申报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相关表格 |
流程图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事项名称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行政职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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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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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受理 |
暂不支持 |
实施单位 |
文广新局 |
责任科(股)室 |
文广新局审批服务股 |
设定依据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8月14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9月29日公布,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第四条 |
申请条件 |
无特殊要求 |
办理材料 |
1、设立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 3、网吧制度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地理位置平面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8、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9、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10、有固定的网络地址,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11、必须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
办理地点 |
汤阴县便民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
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上班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
联系电话 |
0372-6206693 |
办理流程 |
1.受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由县文广新局审办股审核;依法现场勘查,并出具勘查结果;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申请单位;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0372-6212345 |
并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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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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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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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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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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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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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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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