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版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自营进出口登记

发布:县商务局办公室 来源:县商务局 时间:2017-08-23 10:57:03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自营进出口登记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汤阴县商务局 责任科(股)室
设定依据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五条、第六条
申请条件 汤阴县境内依照外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须办理备案登记后,依法从事对外贸易活动。
办理材料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五)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七)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办理地点 县商务局(汤阴县政通路东段招商引资局外贸科)——市商务局外贸科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联系电话 0372—6211109(县商务局) 0372—5037759(市商务局)
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登陆(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 2、点击:备案登记; 3、开始填写,提交并打印该表。(注:所有英文全部大写,表格须A4纸正反两面打印,签字盖章)。 (二)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打印的表格、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企业公章到县商务局初审,通过后到市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监督投诉 (一)电话:6201116(县纪委效能监察室); 6201150(县机构编制举报); 5116100(县便民行政服务中心)。 (二)网络:xnjd.tangyin.gov.cn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备注
表格下载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背面.pdf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正面.pdf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