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及施工设计方案审批
发布:县编办办公室
来源:县编办
时间:2016-10-20 11: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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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
设定依据 |
申报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相关表格 |
流程图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事项名称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及施工设计方案审批 |
行政职权类别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网上受理 |
暂不支持 |
实施单位 |
汤阴县水务局 |
责任科(股)室 |
工程管理股 |
设定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四)《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三条。 |
申请条件 |
建设单位具备法人(或受法人委托) |
办理材料 |
(一)申请书(有文号,内容包括工程地点、性质、与水利工程的关系、工程规模、投资及来源、项目建设单位地址及电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 (二)申请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及有关批复文件,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初步方案; (三)由具备相应水利专业资质的咨询机构出具的防洪与河势影响评价报告,对水环境有影响的项目还应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必要时提供桥梁、码头等重点工程设施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四)受理部门认可的专家审查意见; (五)项目建设单位的法人代码等有关证件。 |
办理地点 |
汤阴县水务局(工程管理股 ) |
办结时限 |
无法定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372-6201719 |
办理流程 |
见办理流程图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一)工程完成后的河道清障、堤防修复、河道疏通保证金。此款项数额,根据河道清障、堤防修复、河道疏通时实际产生的费用(按照定额在申请时同时申报)决定; (二)工程完成后河道清障、堤防修复、河道疏通,经专家现场勘测评审符合防洪要求的,保证金全额退还。 |
监督投诉 |
(一)电话:6201116(县纪委效能监察室); 6201150(县机构编制举报); 5116100(县便民行政服务中心)。 (二)网络:xnjd.tangyin.gov.cn |
并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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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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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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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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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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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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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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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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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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